联合国大会周二决定,如果其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在安理会使用否决权,则在 10 天内自动举行会议。
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有权否决《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安理会决议——这是因为它们在建立联合国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而赋予它们的权利。
在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决议之后,任何此类使用现在都将触发一次大会会议,所有联合国成员都可以在会议上审查和评论否决权。
该决议是在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后的第二天,在安理会使用否决权,呼吁或无条件退出该国之后提出的。
列支敦士登驻联合国大使克里斯蒂安·韦纳维瑟代表 83 个共同提案国介绍了未经表决通过的题为“在安理会投否决票时进行大会辩论的常设任务授权”的草案。
该决议将立即生效,作为例外情况,在随后的大会辩论中,发言名单中的否决国优先考虑使用否决权的国家,从而请它们说明使用否决权背后的情况。
采取行动的原因
韦纳韦瑟大使说,列支敦士登两年多前开始与核心国家集团一起制定审查否决权的倡议,“出于越来越关注”安理会发现开展工作“越来越困难”根据《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授权,“其中增加使用否决权只是最明显的表现”。
他指出,所有会员国都赋予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并同意安理会代表他们行事,并强调否决权伴随着努力实现“安理会的宗旨和原则”的责任。联合国宪章在任何时候”。
他说:“因此,我们认为,当安全理事会无法采取行动时,应根据《宪章》特别是第 10 条反映的大会职能和权力,赋予全体会员国发言权。 ”
第 10 条规定,大会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或在宪章范围内规定的任何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并且除第 12 条规定外,“可以向会员国提出建议。联合国或安全理事会或两者都对任何此类问题或事项。”
多边主义承诺
在提出案文时,列支敦士登大使将其描述为“表达了我们对多边主义的承诺,本组织及其主要机构处于最前沿”,并补充说“对有效多边主义的需求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
“为了确保联合国在这方面的核心作用和发言权,对创新的需求从未如此强烈”。
在双边和各种团体环境中进行广泛的个人和集体外联和磋商后,他解释说,文本于 3 月 3 日首次分发给成员国,并于 4 月 12 日向更广泛的公众提供。
4 月 19 日,它与所有感兴趣的国家以公开的形式进行了讨论,他们帮助改进和改进了它。
大使说,通过的案文是一项“直截了当、合法且具有政治意义”的决议,它将阐明否决权的使用向前推进,并允许所有会员国提供意见。